□陳振寧
  近日,香港房屋協會推出“長幼共融”為特點的“樂融軒”樓盤,預示著港房協將推出更多類型的房屋計劃,通過測試市場反應,滿足社會和時代的需求。
  香港房屋協會(簡稱房協)於1948年成立,並於1951年註冊成為法定機構。該機構並非官方機構,不受政府資助,其目的是為香港市民提供房屋及相關服務。長期以來,它獲得政府以低於市價批出的土地,參與公營房屋的建設。其中一個特別角色是擔當“房屋實驗者”,試行新的房屋計劃。至今它已推出“市區改善計劃”、“郊區公共房屋計劃”、“住宅發售計劃”、“夾心階層住屋計劃”以及“長者安居樂住屋計劃”等。
  目的為“長幼共融”
  此次房協推出的私人住宅項目“樂融軒”是一個新的嘗試。該項目的特點是提倡“長幼共融”,為房協首個結合出售和出租單位的混合發展項目。該項目為單幢樓宇,位於筲箕灣,屬於香港島東區。由於該地區多為中產人士,長者較多,所以房協認為該項目有一定吸引力。值得一提的是,該項目為非資助性質住宅。
  具體而言,該項目只有一幢樓宇,總共274個單位。其中214個為私人住宅單位,另外60個為出租長者單位。前者占12樓至42樓,實用面積由501平方到671平方,有兩房及三房單位。頂層更有兩個1200平方的特色單位;後者則設於6樓至11樓,實用面積為305平方至504平方,有一房及兩房單位。該等單位只租給60歲或以上的長者居住,租期為兩年。每個單位內都設有平安鐘等特別為長者而設的設施。
  設定申請資格
  11月16日,房協便推出首期60個單位。該單位在地契上並無任何轉售限制。但是房協為了讓真正的家庭受惠和遏止炒賣情況,所以對此次認購“樂融軒”的人士有以下限制:一是認購只接受持有香港身份證之香港居民申請;二是不接受以公司名義認購之申請;三是每名認購人士只限認購一個單位。
  房協規定如準買家有意同時承租一個出租長者單位,可獲優先認購。值得留意的是,即使準買家與長者之間沒有血緣關係也可以申請。這可能是由於該類型項目首次在市場推出,社會反應難以預計。但是房協已規定業主和租戶要宣誓證明雙方的關係,以防止有人濫用優先認購的安排。由於該等文件宣誓為法定文件,如屬虛報,有關人士須負刑責。
  準業主要為長者作擔保,支付三個月租金為押金。如果長者在租住期間不幸去世,房協會按情況解除租約;如果長者以其他理由不租住單位,業主需要按擔保條款承租;如果業主賣出其單位,房協有權終止長者的租約等。
  社會積極反應
  房協不久便宣佈,首期60個單位已超額認購申請,當中同時買和租的申請者約占四分之一。11月22日,房協再推出另外60個單位。由於這些單位的景觀和朝向都較佳,所以可以預計,銷量情況應持續樂觀。
  針對超額認購的情況,房協將於12月3日進行抽查,並於同月5日在報章上刊登結果。同月7日,認購者開始選擇單位。
  有意見認為,社會要推動“長幼共融”,鼓勵世代之間互相支持。所以房協推出此次項目值得鼓勵。而且,有意見指出,房協應推出更多類型的房屋計劃,以滿足社會各個階層和時代的需要。香港中文大學商學院教授冼日明接受採訪時表示,香港人口老齡化,加上私樓面積小,大部分子女成家後,都無法與父母同住,所以房協此次做法可以鼓勵香港人照顧長者,是一件好事。
  但是也有意見認為,此次項目的單位價格貼近市價,與市民期望有落差。首批60個單位中,最昂貴的是29樓的一個實用面積為671平方的單位,售價為1017萬元(港元,下同),價超過15000元;最便宜的是12樓的一個實用面積為508平方的單位,售價為649萬元,價接近13000元。而出租單位方面,每月最貴租金達18300元;最少租金為11300元。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王國興接受採訪時表示,“樂融軒”的對象是中上層,該批人士不用房協照顧,房協應集中資源幫助有需要的人。
  總而言之,房協按香港人口老齡化、外部需求龐大、樓宇供應緊張等情況,推出“樂融軒”,這對社會而言是件好事。事實上,一般發展商都在商言商,難以推出類似的試驗房屋計劃。但因為該計劃是首次嘗試,房協必須留意可能出現的漏洞,為下一步的房屋計劃積累經驗。
  (原標題:香港推出“長幼共融”房屋計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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